2024新乡元宵节烟花爆竹最新消息-云顶国际yd
导语 各地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群众,目前新乡市全域执行烟花爆竹禁售政策,不予受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办理。请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官方消息,避免上当受骗。
(截止2024年2月5日还没有发现最新消息)
各地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群众,目前新乡市全域执行禁售政策,不予受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办理。请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官方消息,避免上当受骗。
按照《新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市级督导检查的通知》(新安委办〔2023〕19号)文件要求,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相关部门将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重点对废弃建(构)筑物、城乡接合部、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废弃养殖场、封闭式院落、集贸市场、黄河滩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全力追根溯源,全面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运输渠道,彻底斩断非法行为利益链条,形成“打非”的高压态势。对于非法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通告
为有效防治噪声和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各镇、街道办事处,电源产业开发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烟花爆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共同创造健康、环保、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
新乡经开区管委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通告
为有效防治噪声和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纬七路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烟花爆竹管控,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共同创造健康、环保、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通告
为有效防治噪声和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关堤乡、振中街道和其他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烟花爆竹管控,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共同创造健康、环保、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