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条件及申领标准
▪ 参保缴费1年以上;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单位开证明吗?
经办机构认定失业人员状态时,应通过内部经办信息系统比对及信息共享,核实用人单位已停止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确认,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登录
1、
2、
3、
4、河南社保
5、
6、微信或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小程序
等平台申领,在各个平台页面搜索栏输入“失业保险金申领”根据提示信息,完成申领步骤。对线上申领确有困难的参保失业人员,还可以就近到社保便民服务网点或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直接申领。
新乡市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新多市人民路1号
电话:0373-3072730
邮编:453000
新乡县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新乡县经济开发区汽车站南楼(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大道交叉路口东南
角)
电话:0373-5018675
邮编:453731
获嘉县社会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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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73-4597988
邮编:453800
原阳县社会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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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73-7291778
邮编:45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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